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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当前严防境外输入和境内反弹的疫情防控形势,沙河法院一手抓精准防控,一手抓案件执行,大力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实际工作质效。第一季度邢台市执行质效考核中,沙河法院排名第一,并在邢台市法院工作会上做典型发言。会后,沙河法院积极行动,立即制定了集中强制执行的方案。4月14日,沙河法院开展了2020年第8次集中执行行动,对存放在册井乡某铁厂的经司法拍卖的邢台某公司铁精粉进行强制交付。
在沙河某银行与邢台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沙河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邢台某公司铁精粉2000余吨,并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批铁精粉进行拍卖且成交,此次执行行动就是向买受人交付拍卖的铁精粉。在执行过程中,首次使用手机移动执行远程连线执行指挥中心,反馈执行情况。
此次行动,沙河法院出动执行干警23人,警车3辆,历时9小时,向买受人交付铁精粉共计2631.95吨,执行到位170余万元。
沙河法院将继续常态化集中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对难啃的“硬骨头”重拳出击,集中执行力量攻坚克难,结合案件实际,灵活制定执行方案,运用新媒体助力开展执行行动,真正做到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智慧执行。